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绩溪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绿色产业升级(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3-2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前来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10-53605787
手机:13683664339
邮箱:kefu@gwdt.cn
传真:010-53605787
QQ:187716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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